东北亚共同体宪章(草案)

  

为东共同体章的起草者,回顾东共同体内以及其周地区的史,多年以来都是独特的并且缺乏组织性的存在。然而,在未来致力于相互尊重此共同体的多性,传统及文化,加共同体内的各民族,自治体,居民的和平,福利,友好,合作,连带,明维护基本人,尊重个人尊和价,男女平等以及大小各国利相同的信念,立能尊重源自于正,条以及其他国法的义务的条件。

此,首先,容的度,和平共

   共同体并非相互争的机,与此相反,正是致力于打造基于和平,福利,友好,合作,促与繁定的系,以及充活力的略互惠系的机

    在此共同体内部,不是依靠“权利”,而是着力树立“法制法规”,主要以和平的手段解决共同体内的国际纠纷。

东北亚地区处于和平地带,因此,尽可能地缩减军备,削减军事费用,将省下的费用用于和平产业,特别是用于就业和福利事业。

为了研究探索促进东北亚共同体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且进一步为其他领域带来有利影响的各项政策,我们会详细评议共同体以外的国际问题,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会向有关人士提交议案。

  通过结合我们的努力,达到尽早解决各种问题的目的,我们决定建立与当地人民物质精神紧密联系的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东北亚共同体机构。

关于该机构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发展,我们有以下构想。发展到中期,东北亚共同体机构与相关国家以及自治体的协作将会进步一步加深,与此机构有着“家人”关系的同类机构(其象征是具有代表意义的世界文明文字“母П А ك”,  如果用我们东北亚各民族的文字表示,则是母ПА)也进一步加强紧密合作,从而使共同体更加充满活力的发展进行下去。

废除了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国家军备的东北亚共同体,以打造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愉快生活的美好共同体为理念。

最后,我们不仅决心以此成果为基础,为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繁荣昌盛,保障和平的地球共同体,也就是“一个大家庭”一样的地球而共同体而努力,更是要努力成为这“一个大家庭”里的一员。

在此,为了确立《东北亚动同体机构宪章》,我们将同意通过此宪章的文件以及授权书公开如下。

    2013年?月?日,经过一致同意通过的宪章,如下所示。

 

1  总则

 

1  目的及原则

 

1条 (目的) 东北亚共同体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目的,如下所示。

 1 为维持和平作贡献。

 2 为和平解决纠纷作贡献。

 3 以人民权利平等为基础,努力加强友好关系,特别是通过促进人际交流,MLSkype,寄宿等方式加强民间团体和一般民众的友好关系。

 4 致力于提高经济和生活水平。为此,提出成立致力于完善经济互补关系,经济社会制度的母ПА系列团体的方案。

    5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运动以及其他领域的交流。为此,帮助那些能给人带来活力,使人产生共鸣,给民众带来希望和快乐的人们。

 

2条 (原则) 该机构的会员,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行动。

  1 该机构以加盟各国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

  2 所有会员应真诚履行此宪章所规定的义务。

  3 在此关系中,会员们应避免以武力相威胁。

  4 该机构不得就加盟国国内管辖范围以内,以及个人权利以内的各项事务进行干预。

 

3条 (定义)

   1东北亚是指包括韩国,中国,朝鲜,日本,蒙古以及俄罗斯联邦的亚洲部分,鄂霍次克海,日本海,黄海,中国南海(以下也称“圈”或者“共同体”)的地区。

    2 全会有权利将其他地区编入此共同体。

    3 “母П А ك”这个新词,象征着东方和西方的融合,人为地将“以和平,福利,友好,合作为宗旨的机构”翻译成中立的世界语言“Monda Organizo por Paco, Bono, Amikeco kaj Koopero”,然后取其首字母MOPBAK”,在此基础上用汉字希腊字母印地文字罗马字阿拉伯字母表示出来。 母П А ك运用了东北亚各民族的文字,意味着这是属于全世界和全人类的。

    

2   入会以及除名

 

4条(入会)

    1论是加盟国,自治体,东北亚共同体连带理事(以下简称连带理事),公务员以及团体和个人,均可以申请入会。

 2 则上,各国在机构的主要机关里拥有相同数量的成员。

   3关国家有权提出保留,当有两个以上国家加入,将举行宪章基本构造再研讨会议。但是,两国至少不能改变连带理事制度的本质。

 

5条(个人)

    1 个人会员分为特别会员和一般会员。

    2是指以基于加盟国主平等的原,从各机中的一般会里公平拔出来的会

   3 一般会员须从属于理事会以下的部或者其他机

 

 

3  以及决策

 

6条(主要机

    1 的主要机包括会,全会,国家理事会,连带理事会,宗教理事会,议员理事会,和平理事会,友好理事会,法理事会,界理事会,经济社会理事会,金融产业理事会,人权拥护理事会,雇劳动理事会,福利医理事会,急支援理事会,通信运理事会,光酒店理事会,体育理事会,青少年理事会,其他理事会,共同体法院及事所。

  2 机构部系置了国家部,地方本部,地区支部。

  3 依据相国家的国情,其国内立的ПА国内法人或者志愿组织,可以作为该国的组织进行注册。

 

7 (决策)

    1 以及会的意声明,全会,会等,平日可以通网,视频件,真等行。

   2 除另明外,主要机以及其他附属机的决策,成票数超出席会的半数

   3 了加体意,告知各地会的情况,以及征求意部或全会于月第一个星期六,日本时间10点,通SkypeML等召全体共同体,包括各地区支部的同时联席会

  

8 (票数)

    1加盟国,自治体,连带理事,体,以及前者的国家和自治体所指定的公务员和个人(包括体在内),除明外,持有票数如下所示。

      a. 在全会中,加盟国持有70000票,其他机持有1000票。

      b. 各自治体,根据人口比例持有不同票数。

i.人口100万以上的自治体持有50票;

ii.人口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自治体持有40票;

iii.人口1万以上10万以下的自治体持有30票;

iv.人口1000以上10000以下的自治体持有20票;

v.人口1000以下的自治体持有10

   c. 连带理事持有30票。

   d. 加盟国指定的公务员持有20票。

      e. 自治体指定的公务员持有10票。

    f. 根据成数量,体所持有的票数如下所示。

             i.10.000名以上成体持有7票;

            ii.1000名以上10000名以下成体持有5票;

           iii.100名以上1000名以下成体持有4票;

           iv.10名以上100名以下成体持有3票;

              v. 2名以上9名以下成体代表持有2票。

    g.一般会持有一票

 

9条 (任期)的成任期5年。原上,主要机的下任负责人从与前任负责有不同国籍的会拔。官可以兼任其他职务

             

4  行条例

 

1   章生效及行机

10条(生效)章在以下合生效

   a.3个以上相国家更批准文书时,或一国委托保管批准文,各国中个以上的自治体申入会

  b.将出3个以上相国家中各自3个以上自治体成,且各自有30人以上任于主要机关这样的情况

  c.将出3个以上相国家中各自4个以上体(包括支部在内),40人以上就任主要机员这一的情况

  d. 将出3个以上相国家中各自5个以上体(包括支部在内),100名以上会,且其中30主要机员这样的情况

     e. 将出3个以上相国家各自6个以上体,且其中有个国家中100名会4个国家共有100名以上会员这样的情况

 

11条 (友好性 实际的和平机的国,采取促友好善和相互理解的形式,日常通网收集国

 

12条 (章的修正)章生效后,某个机未能成立,或者没有到指定数量,将会章作出修正。会长对有主要任。

 

13条(全会)

     1 初始段的全会按照以下行。

        a. 生效之时开始的第一次全会到第五次全会期,会,全会主席,理事,理事,事以一年任期选举

     b. 全会要号召加盟的国家,自治体,有关团体加入。 

     2 1次全会在京召,第2次全会在他国会数多的城市召

     3 8条第2f中的各体,在行期,一律持有2

 

14条(会

     1 在下次全会之前有制定有效的细则

     2 负责人,有指定机的成

  3 下届会不得与上届会同一国籍,外,第1副会也不得与会同一国籍。

 

2    连带理事会及议员理事会

15条 (总则 行期初期,连带理事的选举,由议员理事会议员部的议员为选举人。于被选举人,参照第36条。

 

16  选举人)连带理事会的选举中,议员部的议员和国会议员各自持有2票,自治体的议员持有1票。

 

17  (初始段的选举

     1 2020年之前,行期的初期内的2连带理事选举简单进行,选举权仅限于以下人

            a.议员理事会的议员议员(包括前议员和前候人在内)

        b.北海道会的全体议员(作反射性利益的受益者)

         c.共同体内俄方自治体议员与北海道会具有几乎相同地位。

  2 巨大的国际选举,投票期2周,在此期,如果日本和俄斯之50%以上的票数差可延投票期。

 

18条 (候人及当

     1 行期的始期,放条件。

     2 应为国各25人。相国家中当人数出50%以上情况,由全会正其不平衡的问题

 

19条 (连带理事会工作的代理)

      1 连带理事会未成立之,根据第40条的定,由议员理事会代理其工作。

    2 仅时现议员,前议员也可以成为议员部成

    3 在始期的行期,尚未连带理事之议员可以兼任议员理事会和连带理事会的理事。

 

20条 (始期的束和国家的加入)

     1 根据会的决策,可以部分或全面除第4章所述始期的行特殊定。

     2 当由国家加入,根据此国意志,或者不其意志,审议部分修改本章是否当,应举行再次审查

     3 从下面的第5始,定了共同体机正式的形

 

2  

                                                     

5 

   

21条(选举

     1 选举,所有的会都可以成会会人。

    2 选举,如第8条所示,根据会员种类不同,持有部同票数。选举细则由全会制定。

     3 1副会和副会不得是同一国籍。只有在会提出求之,才能参与佐会

 

22条 (主要工作)

     1 得主要工作是代表整个机;接待重要人物;任命第1副会,副会,会长辅佐,以及细则定得官;将工作分配各相,并督;向相提出制作条草案,程草案,规则草案,细则草案,提案以及其他重要文的草案的求;在会中做的年度告;依据母ПボАとの协议,使其系正常化

   2 可以公开发表会声明。当出现紧急状况,或多个冲突持续发,可就此迅速急声明,向主要机关负责求。

 

 

3  全会

 

6  全会

 

23条 (成)

     1 全会由加盟国,加盟自治体,连带理事,加盟国及加盟自治体所指定的公务员,以及主要机所指定的个人(包括法人在内)成。

   2 圈外的母ПボА也可以作列席代表参与全会。

 

24条 (工作)

     1 全会的主要工作包含以下几

   a.积极探索共同体的和平之道,并向相者提出案。

      b.于有关该共同体的国性的公私纠纷进停。

   c.对该共同体内的国际关系条草案行研,并向加盟国及其他会示。

   d.组织性地且有效地促进该共同体和其他母ПボА在同一域的交流。

   e.审议并通过该算。一般会的年,以一天的膳食为标准。

   f.使该东共同体机更加组织化的机的途径。

   2 经费,原上由加盟国以及自治体担。会根据加盟国人均GNP制定,个人会费则须坚持低会

     3 全会就此章范内的问题,机限和工作内容行研于此类问题或事件,可以向加盟国提出案。

 

25条 (决策及重要问题

     1 全会于程序上的问题以及行的停以外的事件的决策,当出包括加盟国在内的半数以上的成票时则为。但是,全会就重要问题所做的决策,只有当包括加盟国在内的成票,出席并且参与投票的会里三分之二的投成票之才能通

  2 前面所的重要问题包括从除名;理事会成以及秘书长选举;制定以及向加盟国展示共同体内国际关系条草案;全会作为调停者所做的决策;于和平理事会决策的复议算的问题以及算批准;章修;制定与母ПボА协议;以及全会所追加的其他事

              

26条 (和平问题

     1 全会共同体于共同持和平及安全,包括缩减军备军备管制原在内的一般原则进审议,并且就此向加盟国,向自治体以及个人提出案。

   2 当出有可能危及共同体的和平及安全的事态时会可呼吁和平理事会注。

   3 和平理事会依据章所予的使命,致力解决国际纠纷或事件之,只要此理事会不提出求,全会不应对纠纷或事件提出任何建

 

27条 (议长

     1 议长由全会在连带理事中拔出来

     2 议长的主要工作是担任会的议长,代表该总会接待重要人物,与各国首或有人士行会

     3  及共同体内外的重大,由议长发议长声明。

 

4   理事会

 

7  国家理事会

 

28条(与全会的系)

    1 于程序问题以及行的停以外的决策,国家理事会若不同意此决策,不必受此决策的束。

  2 会必尊重加盟国家或政府章范以内的事件所成的一致意

  3 当就议题制定决策,如国此理事会与其他理事会的要求生冲突,则优先考国家理事会的要求。

  4 如果有必要的话,即使加盟国的国家代表不是理事会的成员,对其他机关没有投票权,也可以出席。

5该机构的国家间理事会和圈外的母ПА크的国家间理事会可以共同举行。

 

29条(成)

     1 国家理事会有加盟国首以及外交部长构成。

  2 的会以及秘书长可以出席此理事会。但是,会和秘书长不具有投票

   3 议长过依据加盟国首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选举出来。议长国不能连续担任议长国。

   4 同理事会和部长级依据全票通制定决策,委会的决策以三分之二以上票数

 

30条(原和任

     1理事会的主要任和原如下所示。

   a. 以不害全世界的共同利益,分享努力促和平,福利,友好及合作精神,理能够达成一致意的事项为

     b. 对宪章范内的问题于机限及任的事项进讨论,就此类问题或事向加盟国和机的机及会提出案。但是,此提案不得干全会,和平理事会,界理事会所起的停。

      c. 于此章范里的事,可以制定加盟国政府以及当局束的条草案以及其他文

    2 上,国家理事会是非公的。但是,必告已署的文件。

 

31条(首

     1 如果有必要,将召只有加盟国首参加的首

     2 加盟国的首,比起去已成事议论着力于成将来有利于国家国名来希望和活力的协议

 

32条(部长级财务。必要立其他的部。部长级的主要工作是整机内外的系。

 

33条(委会)负责执行各部长级所做决策的委会。外,也以国家代表座位成的理事会立委会。

              

          8  连带理事会

 

34条(目的及大面积单区)

    1了使此机代表国家利益,也能代表共同体自身的公利益,第一段中连带理事的选举,采用共同体大面积单区制度。  

     2 成立10年以后,也可以商采用中区制度和小区制。但是不管是什制度,都必引入国元素。

 

35条(民)

    1 民由加盟国各100名国会议员构成。根据加盟国内各政党及独立议员的比例分配民人数。

    2 会判定不能保不名投票,制度将效率低下,或是由于某些原因施不名投票则实名投票。

 

36条(被选举人)

     1 从加盟国中25连带理事。圈内23以上的市民即可成人。但是,希望加入青少年理事会的市民,年18即可成人。

    2 连带理事的候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有自己国家的国民3人,其他国家的国民各1人的推荐。

    b.选举日的前4个月,向共同体内的各政党表明自己的政

    c.尽可能地回答中共同体内政党所提出的问题

      3 选举在共同体内同一时间举行。从各国出得票数最多的25人。于不能完成自己的任连带理事,可以行除名理。

 

37条(成)

     1 连带理事会由加盟国各25人,合150成。

  2 连带理事可以兼任其他理事会的理事以及其他各机职务

  3 理事将不再当,下一次的选举中,与前任理事国籍不同的会理事人,再下一次的选举中,与前理事国籍不同的会理事人。

   4 副理事与理事不得是同一国籍。

 

38条(任理事会作共同体全体的共同利益代表,主要具有以下任

  a.共同体全体的共同利益,向全会告或是提出案。

  b.当全会就共同体的国际问题无法作出决策连带理事会依据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的决策,向全会复议

  c.共同体内外的议员间NGO的交流和相互理解。

  d.在会同意的基上,不要加加盟国之,共同体人民和各体之团结,也要加与共同体之外的国际组织,特是与型相同的其他各机团结

 

9章 宗教理事会

 

34条(成)

     1 宗教理事会由加盟国中连带理事各1名,代表各宗教的宗教家各5名,合36名成员构成。

     2 当一个国家的会中只有4个以下的宗教体及宗派,可由来自同一宗教的多个宗教家及宗教研究家作理事会成员构成宗教理事会。

 

35条(任宗教理事会站在全人的立上,主要有以下几点任

     1.a.加盟国以及其人民相互理解尊重,团结幸福的共同体作献,特是在精神面上支持。

      b.共同体内有人遭遇不幸,痛苦,悲哀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予精神上和物上的支持。

      c.活力和快的源泉,宗教理事会在精神上予会员们支持鼓励,使会员们尽可能地团结一致促共同体展,

    d.行有利于相互理解的研究会,会及其他活。深入探各宗教共同点和一原

  2 宗教理事会就全人普遍教上的共同原,其宗教的式以及采用其他形式的可能性问题,不应仅限于此机以及同型其他机 母ПА),与尽量多的宗教体和宗教研究者会探索。

 

10  议员理事会

 

41条(选举议员理事会的理事候人,包括自己的推荐人来自手国的公民等内容,并在机的官方网站上公自己的政

 

42条(成)议员理事会由各国身议员选举出来的3议员以及各国选举出来的连带理事各1名,合24名成员构成。

 

43条(任议员理事会和其他ПボА议员理事会合作的同,主要具有以下任

  a. 共同体内议员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并且呼吁议员部以外的议员相互交流。

  b. 共同体内政治域的合作系,并且支持其他域的合作系。

  c.受理相关团体和人命的求,与会一起研究讨论调整措施。

  d.连带理事选举,从议员部中推5连带议员人。

      e.必要向相员发送理事会的决策。

 

44条(议员部)

     1 理事会下的议员部,不圈内的议员,前议员,前议员人可以参加,圈外的国的议员,以及母ПボА各国的议员也可以作或是参加。

     2 议员部在日俄议员团的同等数量的代表者一致同意,采用其决策。

  3可以在议员部内于机各主要机的各会。委可以以格出席主要机。但是,只有当主要机关负责人向其求意见时,方可表明自己意

 

11  和平理事会

 

45条(成)和平事会由个加盟国中的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普通公民各1名,合24名成员构成。

 

46条(主要任和平理事会主要以持加盟国之的和平和安全目的,具有以下任

  1共同体所提出的案以及停等和平迅速行,共同体内,和平事会肩了会员对共同体和平及安全的任。并且,在履行在此任基上的义务时,理事会代表会同意采取行

  2 进维的和平及安全,且尽量少地将共同体内的人力用在军备方面。此,军备管制的方法,制定提交各加盟国的计划,并向全会提交。

  3 依据调查章程调查加盟国及相定的和平地是否遵守相关规则

  4 于有反和平地带规则的嫌疑的事件,如果理事会不能就此行判断,可委托的事件调查调查

  5 了更加积极地促和平,展以下的和平教育活

      a.立及分裂地区于建立和平地区的意的教育。

         b.别时洲各国提供于和平地区化的信息。

        c.推广各民族以及各国间关于和平的各

   6 解决私人之和家庭内的暴力问题,少年之欺辱问题奉献力量。

  

47条(和平地区)

     1 一概立的,打造和平地区。

  2 加盟国在此和平地区必避免下

   a.加盟国首先起攻

   b.增加GNP率以及事要人口比例。

     c.缔约国国内标设导弹类武器。

   e.无防言自治体事行

  3 即使是前所述以外的问题了努力地区的和平,加盟国也烈希望其他国家尊重此和平地区。

 

48条(和平解决的义务

     1 么纷争,当此争的继续有可能危及到共同体的和平,安全以及友好,加盟国尽早求和平手段解决此争。

      2  争当事者首先努力通解决争。从生以来20年以内通无法解决的,当事者有义务利用如审查解,仲裁,司法解决等和平手段努力解决。

     3 2046年之前,土,界的问题,不得制交与国际审判解决。

             

12  友好理事会

49条(目的)有好理事会最大的目的,是在促 母ПА的友好系的同化共同体内自治体,民间团体,一般人民之的和平,友好,合作系。

 

50条(成)

     1 友好理事会由加盟国中自治体代表各3名,连带理事各1名,民代表各2名,合36名成员构成。

    2  当判定因理事会决策而受到特殊影,共同体内的姐妹体可以成理事会的临时

    3 理事连带理事中出。

 

51条(主要任理事会的主要任,如下所示。

    a.与友好自治体盟,友好大学盟,友好民间团盟,友好学校盟以及其他友好盟的全面成。

    b.共同体内成国友好系的体,当这样的友好系有利之,努力促成此系的成。

    c.审议自治体以及其他友好系的案,并向全会提出。

    d.制定共同体五年一度的和平友好文化方案。

     e.友好系情的中心,并向全会提交年度告。  

    f.与和平理事会商探,共同求使自治体自身成和平宣言自治体的决策之路。

    g.努力促成共同体内的言以及文化学程至少在姐妹自治体内一所学校以正或者外活的形式入。

    h.中的交流,寄宿,电视桥SkypeML以及其他互网形式利用等行交流, ПА的相互理解和友好系。

 

52条(友好自治体盟)

   1友好自治体盟,与教育科学文化理事会,光酒店理事会,体理事会,青少年理事会作的同,致力于促各自治体的展。

   2 友好自治合体努力持与地区自治体合(NEAR)及其他自治体合的友好系。

 

53条(文化会

     1 加盟国政府自身也出,无其投比率大小,都努力促在共同体加盟自治体内建姐妹自治体能管理文化会

2国家,在未加入此章期的会与共同体内的自治体,其他母ПА以及其他出团结协作,努力建更加普遍全面的友好合作会

3此友好合作会馆预计设立于国的首都,不,俄斯国内立于哈巴夫斯克市此会内不,其他母ПА也可同住。

 

13  理事会

 

54条(成)

     1 理事会由加盟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大学教授各1名,律1名,合30名成员构成。

   2  生各国成数不均衡,由大学教授或律师补充。

   3  理事会的事所独立于共同体机的事所存在。此事所工作人的国受到尊重,并且不受会

 

55条(任理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任

     a.决定向全会提出的议题,并此制定具体案:

     b.是国法,也研究制定有利于国内法中争解决的机制度;

     c.随着共同体的展,研究修正,并布修改后的条

     d.法院的事实调查会的委推荐;以及

     e.母ПА的其他法理事会,相各国的法作。

 

14  界理事会

 

56条(原

     1 界理事会就共同体内的纠纷,努力求使当事者双方都同样满意的解决方案。

     2 为领问题触及到国家尊和民族感情,所以不是国家代表,其他会也必避免端情的言

    3 于有争的土地的问题,不要重视纷生前的事生后更视寻求一致意

    4 于共同体内的界的定及问题,理事会避免作出法律性结论应维持法律性结论由国法院作出的原

 

57条(成)

     1 理事会由加盟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5名,国法学者各1名,国际关系学者各1名,相自治体公务员1名,合54名成成。

     2 于提出的事件,只要理事会可,利害系者然没有投票但有

 

58条(任

     1 理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任

   a. 调查共同体内成及未成明一致意境和界。

     b. 备领纠纷当事者的主,以及其所依据的全文或概要文件。

    c.会提交共同体内的系的一般条草案。

    d.探索用于解决纠纷的世界性的普遍制度。

      e.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成提出的纠纷停者。

       2 理事会在斡旋,解,狭义调停中,根据提出的纠纷选择适当的方式。

         a.3方式中,由理事决定在什么阶选择哪种方式。

         b.当有会以外的合停者,可以申请让停者参与停。

c.半个世都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向合国申请调停。

 

15  经济社会理事会

 

59条(成)经济社会理事会由各相国国家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一般公民各2名,合30名成员构成。

 

60条(主要任

     1 理事会的主要任,在公法域,如下所示。

    a.制定年度以及5年的经济社会计划,并向全会提交。

     b.会提交共同体内有关经济社会问题的年度算和决算。

    c.了解于共同体富来源的开发政状况,手段,商品以及高科技的贩卖,基础设施的配等的整体情况,并向全会提交包含相关议案的

    d.解决共同体内人民的健康,经济差距,福利等诸问题的解决。

    e.励有利于共同体的经济社会展的国大会组织

     2 理事会在考到与其他母ПボА的一致性的同,在其任内可以制定条草案以及和一般公民缔结协议

  

16  金融产业理事会

 

61条(成)金融产业理事会由加盟国连带理事各1名,一般公民各9名,合60名成员构成。理事会在此基成了共同体企合。

 

62条(任理事会的主要任,主要是在私法域,如下所示。

  1.a.励未共同体的福利和经济发展作出献的金融和产业

   b.圈内的金融产业和其他母ПボА系的金融产业的合作。

  c.有利于共同体展的企,并提供当信息。

  d.研究理事会所经营母ПボА系所参与经营的企的形

  2 母ПボА系企政允的范ПボА行支持援助。

 

17  权拥护理事会

 

63条(成)权拥护理事会由相各国的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一般公民各4名,合14名成员构成。

 

64条(原和任

1理事会在参照其他母ПА权拥护理事会的事例的同,必立足于以下原

     a.尊重国联宪章的人权关系原,采取共同体的制度。

      b. 须顾及到共同体内的特殊性以及其史,文化和宗教背景。

     c.除去同一国家人民的人权问题,共同体内采用国法中的人

    2 理事会具有以下任

     a.教育,咨,技援助提供。

       b.为关于国法中人权问题对话论坛

      c.提出于加和保此共同体在国法中的人案。

      d.努力防止国法中的人侵害行。若出类紧急事,迅速应对

      e.研究于共同体的国制度

 

18章 雇劳动理事会

 

65条(成)劳动理事会由相国家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雇方的一般公民各1名,劳动者方的一般公民各1名,合30名成员构成。

 

66条(任理事会的主要任,即于共同体内的国劳动的任,如下所示。

   a.于在圈内采用更加人性化的劳动条件,向加盟国及相者提出案。

   b.以建立少失的共同体,并且就此向加盟国和相者提出案。

   c.尽可能施双向基本的接收外国劳动者的方法

   d.母ПА各国就劳动合作。

   e.母ПボА业对母ПボА是青年的雇问题做特殊考的方政策。

 

19章 福利医理事会

 

67条(成)福利医理事会由加盟国连带理事各1名,国家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各3名,合30名成员构成。

 

68条(任理事会的主要任如下所示。

   a.了国际协作,调查共同体内于福利和医的基本情况。

   b.向加盟国和相者提出在共同体内提供人性化的福利医条件的案。

c.了国研修以及其他国合作,与母ПА各国加合作。

 

69条(自治体的准急事态时的国支援,机加盟自治体,加盟亿元以及其他相员应在理事会的作下于事前行研究。

 

19  人道支援理事会

 

70条(成)急支援理事会,平由加盟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1名,国家公务员1名,地方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各5名,合54名成员构成。 

 

71条(任理事会在与母ПボА作的同,具有以下重要的主要任

   a.重大难发生之前想所需整机整人,当发现够时,向机内外的相者提出成方案。

      b.可能生的重大想具体的模情况,在共同体内公参考了家的意的重大难发防措施。

   c.置重大司令部,生重大难时,会,特别时加盟自治体依据第721共同体内的受自治体以及个人迅速展救援行

      d.探索和母ПボА急支援理事会作的全世界的支原体制。

 

72条(加盟国)一般公民或者自治体由于疏忽或是故意造成重点给对方国家害之一般公民或者自治体无力补偿的部分,由加害者的国家代其承担任。

 

20  通信理事会

 

73条(成)理事会由加盟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1名,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各2名,合30名成员构成。

 

74条(主要任理事会和其他母ПボА作,具有以下任

   a.参照母ПボА国的状况,求共同体内国际运输协调发展。

      b.用互网,公共同体内的通信输现状。       

   c.调查共同体内安全的物流组织,并向会提供相信息。

   d.共同体通信业顺展制定合作方案,并向全会提出。

 

 

21  源理事会

 

75条(成)源理事会由加盟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公务员1名,合30名成员构成。

 

76条(任 源理事会的主要任如下所示。

      a.圈内境和源相,其状,将来的想,以及策。

      b.决定向全会提出的议题,并此制作具体方案。

      c.境上的法律任,必要之向当事者提出理事会的意

   d.境各源保护团体国的国内的以及地区性的活系。

   e.为环境和源保及改善作出努力的和个人境基金。

   f.源学会和志愿活的地区活

 

77条(半封海)为关于海洋法的国缔约国,日本和俄斯将遵循此条的第123条,宣布鄂霍次克海半封海。但是,日俄公平考虑诸民的既得利。

 

22  能源理事会

 

78条(成)能源理事会由日俄国国家代表各1名,连带理事各2名,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1名,合10名成员构成。

 

79条(主要任 理事会的主要任如下所示。

a.研究化石源(石炭,石油,天然气等)的用方法,并向全会提出案。

b.圈内可再声能源(力,水力,地,太能,海洋能源,生物能源等)的开发,并向全会提出案。

c.研究与母ПА国,母ПА活力的系。

d.在共同体内立有利于能源开发的国大会组织

e.制定于共同体内能源的草,并向全会提出。

f.研究收集能源的上及海地信息。

 

23教育科学文化理事会

 

80条(成及任

     1 教育科学文化理事会由加盟国连带理事各1名,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各5名,合42名成员构成,并立多个部

2理事会在与母ПА系者作的同,以下各部具有的任

 

81条(各部的主要任

     1 教育部在学校教育和身学中,促共同体内的相互理解以及学生留学活养专家,从小连贯教育。

  2 科学部于什么样的科学在什么样共同体的展有效的研究。其中可能实际利用的科学提出开发议案,并促者的交流。

  3 文化部了共同体的展,探在文学,戏剧影,音画等各域中发挥效用,并就此告及企制定案,并励。以在共同体中各城市和所互相展活动为,以感,使大感受到共而掉下眼泪,可是最是能来希望和光的宗旨。

    4 法学部励国法,和平学,国政治学,国新政学等的研究。并制定及推制定培家的计划

    5 生活部着力于交共同体的福利系信息,加者保,改善生活境,推广志愿活立茶会,联欢会,部等大所。

 

24   道情理事会

 

82条(成)道情理事会以于共同体完全中立且公正的主要目的,由加盟国连带理事2名,一般公民各3名,合30名成员构成。

 

83条(主要任

1理事会在与母ПА作的同,具有以下的任

    a.致力于客地,中立且公正地道共同体内外事件。

    b.此,提出立共同体一的公正的报导,并参与其

    c.行理事会刊物,并且使其子化,做成网

    2 道有的会,尽可能地支援前所述立的公正的报导和管理。

    

25  光酒店理事会

 

84条(成)光酒店理事会有加盟连带理事各1名,一般公民各4名,合30名成员构成。

 

85条(任

     1理事会在与母ПА作的同,具有以下任

     a.讨对居民有益,有利于促相互理解的国际观光方案。

      b.支援根据会和旅行者的志向,制定更加多的国际观光企

       c.收集会,酒店以及住宿施的信息,并着力将其组织化。

      d.使餐在国相互理解上更能发挥作用的方法。

     2 母ПボА光公司与寄宿作,告知会员哪个家庭会接待个作“和平使者”的会接待方,原上免提供日早餐餐和住宿。使者的第二个接待家庭以及其他地区也都一

 

26  体育理事会

 

86条(成)理事会由加盟国连带理事各1名,公务员1名,一般公民各3名,合30名成员构成。

 

87条(任

      1理事会在与母ПА作的同,具有以下任

        a.支援定期行的全共同体模的体育大会企

        b.励通体育大会造一个使共同体内人友好快处场合的企

        c.努力在圈内培友好比的指者。

      2 理事会指下的体育,不是以发扬国威而是以友好宗旨来表彰体及个人的努力。不行国歌演奏。           

 

28章 青少年理事会

 

88条(成)青少年理事会由加盟国连带理事各1名,一般公民各2名,学生各2名,合30名成员构成。立了由从1529成的青少年部作

89条(任理事会在于母ПА作的同,具有以下任

     a.青年部在全圈内的组织化以及各国支部的组织化。

     b.青少年部于圈内学生间缔结良好及具有未来性的系的行为给励。

    c.举办和平文化创设用和平教育基金。

   d.寄宿,互网,特Skype人的交流。

 

 

 

5   共同体法院

 

29  共同体法院

 

90条(法院章)

     1事件有关东共同体的,不是共同体,了共同体以外的居民也将共同体法院。

    2 法院依据共同体法院所制定的行任

    3 章的当事国和的主要机为东共同体法院章的当事者。不,相国家要加入,可以提出必要的保留。  

 

91条(其他法院的委托)可以根据相互存在的争解决法以及将来将要缔结定,委托于其他法院。

 

92条(告意及参考意

      1  的各主要机于具有国的法律问题,可以求法院的判决或告意

    2  根据章所述,所有会均可向共同体法院求没有法律束力的参考意,且向咨者回答。

 

29 

 

93条(成)所由一名事务长必要的职员构成。务长,根据其格,可在所有机,并且,些机所委托的任

 

94条(禁止施加力) 加盟国及其他会,尊重事务长职员责任的国,并且他承担其任,不得向他施加影

 

30   与国际连带的有机关联

 

95条(国合作) 此机持与加盟国,合国,国际组织NGONPO,特是于似的其他国际连带(以下称连带”)的合作系。

 

96条(国际连带的合作)化世界和平,促各民族的友好合作,与其他连带持以下有机系。

   a.明外,以各连带平等

   b.连带须强化和平友好及合作的系。于此同,也要持与其他地区机这样系。

      c.共同体机尽量持与其他连带似的目的,在得容易的同,也要参照其他连带经验

 

31  最后条款

 

97条(先) 当加盟国基于此章的义务与其国内法的义务相抵触,基于此章的义务优先。

 

98条 (法律能力) 基于与加盟国的定,在加盟国域内享有行任成目所必的法律能力。

 

99条(无限期延

     1 章生效25年后,将无限期的有效力。了判定是否应该修正行否决,判决管辖权以及其他制度,复议。会员过半数

    2 缔约国如果定因此章相常事件而使国家至高利益受到威,可以推出此章。

 

100条(所在地及正式文本)

      1 本部的所在地由全会决定。 25年可复议本部及支部的所在地。

    2 内,以各加盟国的写正式文本。种语言的正式文本的内容意思有所不同的地方,参照英文的同 须适协调理解。

 

共同体法院章(草案)

    共同体法院的章作为东共同体机章的附属物提出。法院与事实调查会相系是其一大特征。草案的第1共同体事实调查”,第2为东共同体法院。其第1次个人方案如下所示。作要求格的正式文,此方案略,因此将在第2次制定方案详细条例行研现阶段的重点如下所示。

 

 

共同体法院章程(草案)

 

为东共同体机章的起草者,着力展并非依靠武力而是依靠法律和平解决圈内争的共同体,使圈内人民能和平友好共此,在贯彻东共同体机章的基上,于20??年?月?日,立此共同体法院章程。

 

1    实调查

 

1条(地位)实调查会(以下“委”)是附属于共同体法院的常。委会独立于加盟国内所有机。其成遵循自己的良心以审查实为目的展

 

2条(成)

     1 加盟国政府各指定3名委,从中出第7所示的委员长。第3国国籍的委也可被指定成员长人。

   2  根据具体事件,如有成其他共依据此共识构成委会。

 

3条(审查于圈内的国的事实进审查

    a.加盟国之的事件,加盟国和加盟国以外的国家的事件,加盟国国民的事件。但是,限于民的事件的审查,根据法院的定予以限制。 

    b.加盟国之有争的土地,或其周边发生的非法捕事件,超越国境,矛盾冲突,逃事件。

    c.加盟国之各条上的义务的事件。

    d.附属所判定的圈内重大目事件。

    e.争当事者于事实审查达成一致意以外的其他争。

 

4条(调查专上,委调查此事件的起下属机

 

5条(合作调查 依据法令,加盟国配合调查专调查

 

6条 (审查报 如果有已成文的求,委本着事实审查的目的与团协商,并制定审查报

 

7条(避免法律判决)于已被团认定的事,无团还是委会,都避免作出法律判决,也不要作出任(赔偿)的判决。 

 

8条(提交向加盟国及相者提交审查报

 

9条(上级审查 事件或争的当事者,如若实调查会所定的事,可以向第2部所定的共同体法院上

 

10条(其他调查 不得妨碍委会以外的国家机体及个人生的事件行独立调查

 

2  共同体法院

 

1  总则

 

11条(管辖权

     1 加盟国之以及其他方法无法解决的,与附属定义书或者其细则的解施相争,只要被定与共同体有,根据此争的任意当事者的要求,可委托共同体法院(以下“法院”)理。

    2 除上述情况外,法院具有以下事的管辖权

    a. 未被可的条,以及以此根据定的国际义务的事

   b.审查会的审查报的事实进

   c.加盟国某一次及一般情况下的成一致意以外的争。

   e.于附属定的圈内的国性重大目的争。

 

2  临时法院

 

12条(临时设立)在法院立之后的初期段内的渡期,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加盟国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法院并就此临时法院的成及特定任做出定。

 

13条(立提案) 某一国提出申请设临时法院就此与相加盟国诚实。当交未能成共识时立以下第3章所定的形式的法院。

                

3  法院

 

15条(立)共同体机立后,当全会有必要常设东共同体法院始准备设立此常法院。

 

16条(成)

     1立此常法院,加盟国政府各自指定2,并从中出第5所示的

     2根据具体事件,如有成其他共依据此公式成法院。

 

17条(上诉讼当事者是加盟国,可向国司法法院行上;当当事者个人以次法院的判决为终结,不允许继续

 

18条(告性意于有争的土地以及与其相诸问题的利害系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关于国法上的问题给告意

 

19条(不履行判决) 按照定,加盟国如不上则应遵循法院的判决。诉讼当事者个人于不允的判决,加盟国如不履行此判决,个人所属加盟国可以向合国申采取必要措施。

 

 

 

1.  札幌大学文集,《鄂霍次克海圈章》(草案),札幌大学出版,20123月,197